360回应一审败诉:尊重司法意见 但腾讯垄断客观存在

2013-3-28 14:26:13 | tags | views

3月28日消息,今日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奇虎360败诉并被判承担79.6万全部诉讼费用。对此,360方面向凤凰科技发来声明称,对司法意见表示尊重,但仍认为腾讯在互联网领域的垄断客观存在。

今天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腾讯科技(深圳)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奇虎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腾讯公司不构成垄断。据了解,360代表律师表示稍后会咨询公司意见再决定是否上诉。

360方面表示,“垄断已成为影响中国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障碍。只见抄袭没有创新,缺乏真正的创新文化和创新土壤。与国际互联网发展相对比,美国平均每两年就会出现类似GoogleFacebook、Youtube、Twitter等新兴互联网科技企业,而中国互联网市场长期陷于寡头垄断格局。在垄断寡头的打压下,许多曾经预期很好的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遭遇严重侵害,其中,IMO、联众、开心偷菜、互动百科等一系列中国互联网新型创业公司,都成为了垄断市场的牺牲品。”

360表示,仍将对垄断遏制创新、垄断阻碍其他互联网企业崛起的行为坚决反对。谈及是否上诉,360称将会在法务部门研判后决定。

事件背景:

腾讯和360积怨要追溯到2010年9月。当时,奇虎推出360“隐私保护器”,专盯腾讯QQ是否侵犯用户隐私,腾讯随后将360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同年11月,腾讯向QQ用户发表公开信,要求用户在QQ软件和360软件之间只能二选一,两家公司矛盾首度公开化。

两家公司在法庭上的较量一直没有停止,11年9月,北京市二中院判决360关于腾讯QQ产品的相关言论构成不正当竞争,必须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第一场官司以腾讯胜利告终。同时,腾讯还在广东省高院起诉360,理由是“360扣扣保镖”软件破坏了腾讯QQ产品和服务的完整性、安全性,减少了腾讯的增值业务交易机会和广告收入,但360认为公司总部不在广东,并提出管辖权异议。

2012年4月18日,360诉腾讯垄断一案,在广东高院开庭审理。360请求法院判令腾讯公司立即停止滥用市场地位,停止实施QQ软件用户不得与原告交易并捆绑搭售安全产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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